中央資金來了!加大力度支持家電以舊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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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統籌安排3000億元左右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若干措施》明確,支持地方提升消費品以舊換新能力。直接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費品以舊換新能力。綜合各地區常住人口、地區生產總值、汽車和家電保有量等因素,合理確定對各地區支持資金規模。各地區要重點支持汽車報廢更新和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家電產品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居家適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促進智能家居消費等。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若干措施》明確,將給予補貼支持家電產品以舊換新。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商務部指導各地區結合實際做好優惠政策銜接,確保政策平穩有序過渡。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億元左右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用于落實包括上述兩項在內的相關措施支持政策。涉及的支持資金按照總體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中央承擔比例分別為85%、90%、95%。各省級財政根據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配套資金。各地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明確的相關領域支持標準,其他領域支持標準由各地區結合實際合理制定,確保資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確保真金白銀優惠直達消費者。若某地區用完中央下達資金額度,則超出部分由該地區通過地方資金支持,中央不再負擔。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達資金額度收回中央。
同時,《若干措施》還指出,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資金支持政策。2024年中央財政安排75億元,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繼續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工作,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截至2023年底,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等規定回收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但尚未補貼的,經生態環境部核實核定后分期據實予以支持。
此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還牽頭安排1480億元左右超長期特別國債大規模設備更新專項資金,用于落實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和支持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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