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開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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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4部門聯合印發《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試點目標明確,即通過開展試點,引導政府、行業、企業等各層級力量廣泛參與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以實踐為基礎推動建立統一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制度,形成效益突出、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為積極推進質量認證賦能強企強鏈,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提供良好實踐。
此次試點優先聚焦市場需求迫切、外貿壓力嚴峻、減排貢獻突出、數據收集完整、產業鏈供應鏈帶動明顯的鋰電池、光伏產品、鋼鐵、紡織品、電子電器、輪胎、水泥、電解鋁、尿素、磷銨、木制品等產品。
對于試點主體需要滿足的條件,《通知》也給出明確規定。
一是試點產品所在區域的產業規模或銷量處于國內行業領先地位,產業鏈完整度好,區域內或省內能夠覆蓋全產業鏈的85%以上,原材料、運輸、生產加工、分銷、回收處置等配套企業合計70家以上,形成國內領先的產業鏈優勢,具備較好的產品碳足跡數據基礎,能夠提供較為完整、準確、可靠且覆蓋全產業鏈的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
二是試點產品所在區域具備較好的質量認證基礎與降碳潛能,重視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創新動力強,能夠推動建立統籌協調的試點工作管理機制,具備較強的政策支持力度與財政資金保障。
三是參與試點的相關單位具備較好的質量認證基礎,熟悉質量認證工作并有專門的部門或人員負責認證管理。熟悉產品碳足跡量化的相關標準與要求,已開展或擬開展產品碳足跡量化的數據收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試點申報及實施工作由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同級生態環境、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試點期限3年。有意愿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試點條件確定試點產品,并組織填報《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申報書》及試點工作方案,于2024年9月30日前將紙質蓋章的申報材料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各省份申報試點產品不超過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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