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裁結果公布,美商務部對中國產大型洗衣機揮“反傾銷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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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產大型洗衣機反傾銷調查事件再起波瀾。美國當地時間7月20日,美國商務部公布對中國產大型家用洗衣機反傾銷調查的初裁結果,認定從中國進口的大型洗衣機存在傾銷行為。同時,聲明表示,美國商務部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分別于2016年12月9日和2017年1月23日公布最終裁定結果。如果最終裁定認為中國出口的大型洗衣機實質上損害或威脅到美國本土洗衣機行業,美國商務部將對相關產品征收反傾銷關稅。
此次裁定源于美國惠而浦公司2016年12月16日向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的申訴,請求對原產于中國的大型洗衣機進行反傾銷調查。
資料顯示,在美國惠而浦遞交的申請中,對于涉案的相關產品具體描述為:家用大型洗衣機,無論軸線旋轉方向如何,箱體寬度大于62.23cm,但小于81.28cm,不包括疊加式洗衣機/烘干機和商用洗衣機。相關產品在美國海關主要列于8450.20.0040、8450.20.0080、8450.11.0040、8450.11.0080、8450.90.2000和8450.90.6000稅則號。同時,申請中列出4款產品(三星WA45H7000AW、WF42H5000AW和LG WT1101CW、WM3170CW),引用與出口國經濟發展水平大致相當的市場經濟國家泰國(即替代國)的成本數據計算其“正常價值”,進而確定傾銷幅度(美國當局認定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通過對比,申請方認為,傾銷幅度為68.92%~109.04%[傾銷幅度=(正常價值-出口價格)/出口價格×100%]。
此次初裁聲明對傾銷幅度做出認定,即南京LG熊貓電器有限公司的傾銷幅度為49.88%,蘇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和蘇州三星電子出口有限公司的傾銷幅度為111.09%,其他中國洗衣機生產商和出口商的傾銷幅度為80.49%。據此,美國商務部將通知美國海關,對從中國出口的大型家用洗衣機征收相應保證金。
對于這一傾銷幅度的認定,中國政府及相關組織、企業均有異議。初裁結果公布的第一時間,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有關負責人就發表談話表示,此案中兩家強制應訴企業均為大型跨國公司的在華投資企業,其生產經營和會計準則等均采用國際通行做法,但美國調查機關拒絕使用企業自身數據,而是基于替代價值等錯誤做法推算出所謂的“傾銷幅度”,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中國家用電器協會有關負責人也表示,美國商務部以并不合理的第三國核定方式,認定中國產大型洗衣機傾銷的初裁結果,對中國企業并不公平。
同時,LG與三星企業也均透過媒體發聲,表示對美國商務部的初裁結果“感到失望”,美國商務部在確定稅率中時采用的計算方法存在錯誤,傾銷幅度高出他們的預期。兩家企業均表示,將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訴,聲明該公司產品出口美國并沒有擾亂其市場。
此前該申訴案剛一爆出時,就有業內人士指出其為“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此舉明為針對LG、三星(申訴書中寫明“涉案企業為三星、LG”“無其他涉案中國生產商”),卻是扼住中國企業向美國市場出口大型洗衣機的“咽喉”。按照美國法律,所有出口美國的由中國制造的大型洗衣機都卷入其中。初裁結果恰恰體現出這一問題。中國家用電器協會有關負責人點明,以三星、LG傾銷為由,裁定中國企業傾銷幅度為80.49%,實際上阻止了中國高端洗衣機進入美國市場。
不僅如此,據《電器》記者了解,此反傾銷調查事件嚴重打亂了已經有計劃向美國市場出口大型洗衣機的中國企業的“步伐”。由于并沒有實際產品型號推出,這些企業連參與抗辯的申訴資格都不具備,諸多準備和努力前功盡棄不說,還生生吃了“悶虧”。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此事件還波及產業鏈上游供應商。如果終裁結果確定征收該額度的反傾銷稅,LG和三星大型洗衣機勢必將轉移產能。原先給這兩家企業配套的上游供應商的產品將由內銷轉為出口,也有可能遇到出口國關稅壁壘及保護措施應對問題,無法到當地實現本地化生產的它們,最終只能無奈地放棄這部分業務,造成客戶業務損失。
針對此次初裁結果,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中國有關涉案企業還會進一步做好法律抗辯工作,陳述未對美傾銷的主張。此外,中國家用電器協會也將配合政府部門、支持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出抗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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