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智能坐便器和洗碗機水效標識實施時間和規則發布
? ? ? ? ? ? ? ? ? ?本文來源: 《電器》雜志 作者: 李曾婷,由 電小二 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
11月1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水效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二批)及相關實施規則的通知》,對此前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水效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二批)》(以下簡稱水效標識第二批目錄)進行了解讀。
第二批目錄包含三類產品
水效標識第二批目錄及相關事實規則于9月29日正式發布,目錄包含坐便器、智能坐便器和洗碗機三類產品,依據的水效標準分別為GB 25502《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級》、GB 38448《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級》和GB 38383《洗碗機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級》。與此同時,為促進這三類產品水效標識的實施落地,三部委還制定了《智能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洗碗機水效標識實施規則》,修訂了《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
其中,《智能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安裝在建筑設施內冷水管路上,供水壓力(0.1~0.6)MPa條件下使用的智能坐便器。2021年1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智能坐便器,可延遲至2022年1月1日前加施水效標識。
《智能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依據的能效水效強征國家標準涵蓋了對沖洗水量、清洗水量和工作周期耗電量指標的限定值和分級,并將分體式智能坐便器(智能便器蓋)納入實施范圍。
《洗碗機水效標識實施規則》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使用熱水和/或冷水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動洗碗機,不適用于商用或類似用途洗碗機。2021年4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至2022年4月1日前加施水效標識。
《洗碗機水效標識實施規則》覆蓋的產品范圍是適用于使用熱水和/或冷水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動洗碗機,標識內容同時涵蓋產品能耗指標以及清潔指數和干燥指數等衡量洗碗機質量的相關指標。
《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修訂)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安裝在建筑設施內冷水管路上,供水壓力大于0.6MPa條件下使用的坐便器(不包含智能坐便器)。需要關注的是,由于原《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中關于智能坐便器的有關要求不再適用2019年12月發布的國家標準GB38448-2019《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級》,因此《通知》對《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原質檢總局、原國家認監委2018年第1號公告中《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采用自我聲明和信息備案方式
水效標識的實施,是為了推廣高效節水產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動節水技術進步,增強全民節水意識,促進中國節水產品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第二批目錄的發布,將進一步擴大中國水效標識實施范圍,有助于增強全民節水意識,推動企業提升產品水效,提高全社會節水水平。
《電器》記者了解到,水效標識采用企業自我聲明和信息備案的方式。根據《水效標識管理辦法》,凡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當在產品或者產品最小包裝的明顯部位標注水效標識,并在產品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說明。對于網絡交易,銷售者應當在產品信息展示主頁面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水效標識。
同時,對于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當于出廠前或者入境前加施水效標識。生產者應當于產品出廠前、進口商應當于產品入境前向授權機構提交完整備案材料,并申請水效標識備案,申請備案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在監管方面,根據《水效標識管理辦法》,質檢部門會對列入《目錄》的產品依法進行水效標識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和驗證管理。列入《目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含網絡商品經營者)、第三方交易平臺(場所)經營者、企業自有檢驗檢測部門和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等應當接受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和驗證管理。對于違反規定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本文來源: 《電器》雜志 作者: 李曾婷,由 電小二 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